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譴責政府強行剝奪參選權 籲市民出席集會反 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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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2018年1月27日

 

今天(1月27日)港島區立法會補選香港眾志參選人周庭的提名遭宣告無效,教協認為此舉粗暴剝奪市民的參選權,完全違反民主選舉原則,對當權者予以強烈譴責。盛傳另一候選人姚松炎的參選資格也將被禠奪,教協要求相關部門臨崖勒馬,不要一錯再錯。

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5條,公民擁有「在真正的定期的選舉中選舉和被選舉」的權利和機會。市民的參選權是基本和重要的權利,不能輕易被剝奪。然而,是次政府的做法理據薄弱,變相篩選參選者,限制市民選擇,嚴重破壞香港的民主選舉制度。

民主選舉,是香港未來最重要的基石,當權者要將之破壞,社會大眾義不容辭站出來捍衛。教協呼籲教師和市民,一同參與明天(1月28日)下午五點至七點於公民廣場外圍舉行的集會,向政府作出嚴正抗議。


教協就成立兒童事務委員會提出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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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30日

一、前言

《兒童權利公約》(《公約》)於1994年開始適用於香港,即根據國際法承擔了執行《公約》的義務,確保在其管轄範圍內,實現該《公約》所規定之兒童應享的一切權利。事實上,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於2002年發表了《第2號一般性意見》,當中明言「每個國家都需要有一個負責增進和保護兒童權利的獨立人權機構。這種機構不管其形式是什麼,均應能夠獨立有效地監督、增進和保護兒童權利。」[1]經過社會及各界人士二十多年的爭取,今屆政府終於落實於2018年成立兒童事務委員會。本意見書旨在對兒童事務委員會的架構、職權和關注範疇等方面提出建議,期望政府能成立一個真正獨立並具有法定權力的兒童事務委員會,並以兒童為本的方式監察和保障兒童的權利,讓所有兒童得以健康快樂地成長。

二、關注範

聯合國於2013年的審議結論[2]中,針對香港兒童權利問題提出了幾項關注,重點提到香港政府對有特殊學習需要、少數族裔和弱勢學生的支援不足;社會上欠缺足夠的兒童精神健康服務,而且等候時間過長;以及教育系統提倡競爭,損害了兒童休息和嬉戲的權利。此外,鑑於近月發現多宗懷疑虐兒的個案,更讓社會關注政府在保護兒童政策方面是否力度不足。對此,本會期望兒童事務委員會在成立後能盡快處理以下範疇的工作,並促請政府:

  1. 加強幼稚園、中小學的輔導和支援系統,確保兒童在安全和健康的環境下成長;檢討現行的幼稚園缺課通報機制,從而及早介入並處理懷疑虐待兒童的個案,保護兒童免受暴力虐待。
  2. 確保充足資源投放予兒童健康評估、支援服務及醫療上,及早識別兒童的特殊需要並盡快作出介入,保障兒童的身心健康;
  3. 維護教育制度及資源分配的公平性,檢視及改善公營教育系統,確保社會上各階層的兒童均能享有優質教育;並為弱勢兒童(包括貧窮兒童、少數族裔、新移民、難民/尋求庇護的兒童等)提供額外援助,確保他們得到同樣向上流動的機會和免受歧視;
  4. 檢討以考試為主導的教育模式並致力提供多元化的學習機會,以舒緩兒童學習壓力;落實政策避免兒童尤其在幼小階段時進行過度操練,還兒童休息和遊戲的空間;
  5. 向所有幼稚園、小學及中學提供足夠資源和人手,以推行融合教育政策;進一步改善對特殊學校的支援措施,理順不同學習階段的銜接工作,確保所有特殊學習需要兒童均得到適切的幫助;
  6. 加強幼兒照顧服務的深廣度,落實家庭友善措施,促進婦女可兼顧工作及照顧幼兒的能力,例如增加嬰幼兒託管服務;同時檢視全日及長全日制幼稚園學額,讓所有有需要,例如雙職、單親等家庭的幼兒,均可同獲優質及免費的幼兒教育服務;及
  7. 檢視並改善對少數族裔學生的教育政策和措施,並加強對少數族裔家長的支援,為少數族裔兒童創造真正共融的校園環境。

三、對委員會架構及職能的建議

3.1 架構

需具多元代表性

聯合國早於2005年開始,已經促請香港政府根據《巴黎原則》設立獨立的國家人權機構處理兒童權利和事務[3]。《巴黎原則》當中表明,國家機構的組成及其成員的任命,必須確保參與促進和保護人權的社會力量的多元代表性[4]。因此,是次成立兒童事務委員會應符合國際原則,確保社會上各個關注兒童權利的組織都能夠參與其中,包括中小學及幼教界之代表、家長、兒童/青年團體、不同界別的專業團體和兒童權利專家等,尤其是未滿18歲的兒童。

兒童的參與

作為最大的持份者,兒童的參與非常重要,委員會要確保兒童的聲音能夠在委員會中得到充份反映,包括設立直接向兒童諮詢的機構或平台,讓兒童參與討論。與此同時,委員會的遴選程序亦應透明並開放競爭,以保障委員會的獨立性。

3.2 職權範圍

調查及處理投訴的權力

「兒童事務委員會籌備委員會」初步建議了兒童事務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包括向政府提供有關兒童發展及成長策略的意見、開展有關兒童事宜的調查和研究、推廣和公共教育項目的資助計劃和推動持份者的參與等[5]。除了以上初步建議的職能外,鑑於現時香港並未就《公約》立法,如發現損害兒童權利的情況,亦沒有任何法定機構處理相關申訴。本會認為,兒童事務委員會應有法定調查權來調查並處理個別申訴,亦應有權協助兒童將他們的個案帶上法庭。此外,如出現損害兒童權利的情況及問題,委員會也應當有權主動進行調查,並為兒童提供法律協助,在各種法律程序中作出申訴或辯護。

收集資料的權力

與此同時,兒童事務委員會應至少得到法律授權,使其能有效運作,包括賦予委員會廣泛收集資料的權力,可以查閱和要求政府或相關人士/機構提供與兒童權利相關的資料,從而為不同方面的兒童權利狀況進行研究及有系統的分析,及為改善兒童權利狀況訂定指標。

「兒童」定義應符合國際標準

而兒童事務委員會現時的建議目標對象為14歲以下的兒童,對此,本會要求委員會的目標對象亦能涵蓋14至18歲以下的青少年,以符合聯合國及國際上對「兒童」的定義。

四、結語

香港18歲以下的兒童人口多達110多萬,政府有責任為這一群兒童全面履行《公約》所確保的權利。為了讓《公約》得以兌現,成立一個具有法定權力和高級別的兒童事務委員會,才能使委員會充分履行為兒童發聲和爭取權益的角色。此外,委員會的另一重要權責是監察政府,故委員會的遴選程序和籌組過程應跟隨國際標準,必須具透明度、開放性和競爭性,讓民間社會充分參與,以保障委員會的獨立性質。成立兒童事務委員會是保障兒童權利的重要一步,本會希望政府能廣泛吸納民間組織及專家的意見,並落實以「兒童為本」和「以兒童最大利益為優先考慮」為首要原則,這樣才能為兒童帶來最大的福祉。

[1] 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第2號一般性意見—獨立的國家人權機構對保護和增進兒童權利的作用》,2002年11月15日。

[2] UN Committee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 (CRC), Concluding observations on the combined third and fourth periodic reports of China (including Hong Kong and Macau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s), adopted by the Committee at its sixty-fourth session (16 September – 4 October 2013), CRC/C/CHN/CO/3-4, 4 October 2013。

[3] 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審議由締約國根據公約第44條所提交的報告。審議結論:中國 (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CRC/C/15/Add.271,2005年9月31日,段16-17。

[4] 聯合國理事會1992年3月3日第1992/54號決議附件,(《經濟及社會理事會正式記錄,1992補編第2號》(E/1992/22) 第二章,A節);大會1993年12月20日第48/134號決議,附件。

[5] 《成立兒童事務委員會公眾參與》,www.lwb.gov.hk/childrencommission_public_engagement/index_c.html,瀏覽日期:2017年11月30日。

教協及社總將會晤教育局及勞福局完善缺課機制 設立小學「1+1」制度 幼兒教育社工服務 及早識別及介入虐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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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2018年2月1日

背景

  1. 今年一月一名五歲女童疑遭虐殺,及後接連發現懷疑兒童受虐個案,引發社會對處理保護兒童的機制、支援及資源人手的關注。根據社署數字,過去四年本港虐兒個案按年上升,至2017年首九個月已逾700宗,若按香港大學2010年「虐兒及虐偶調查」所得,虐兒求助個案僅佔全數的1%,情況令人十分憂慮。近年,青少年問題低齡化,欺凌、吸毒、精神健康等問題,性質亦愈見複雜,極需專業人員及早介入、深入輔導及長遠跟進。在學兒童不少時間在學校中渡過,學校是家庭以外最能為他們張開保護網的地方。可是,一直以來學校的輔導資源不足,制度問題亦致輔導人手大量流失,輔導質素深受影響。
  2. 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教協)及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社總)於2011年曾組成關注學校輔導聯盟,進行《小學學生問題統計》搜集政府、大學及社福機構關於小學生問題調查所得的數字,包括小學生吸毒、虐兒、兒童精神病、兒童自殺意念、特殊學習困難的比率,從而推論可能需要接受輔導/支援的小學生比率高達28%,反映小學輔導服務需求龐大。聯盟遂共識爭取在小學落實「1+1」制度,即每所小學按規模設立常額駐校社工及主任級別的常額學生輔導教師,為學校及早識別和介入等工作提供資源配套。但政府一直迴避,不肯在小學配置足夠及常規化的輔導人員及社工,是教育與社會福利政策的嚴重失誤。
  3. 面對嚴峻的學童問題及其背後複雜的家庭問題,情況刻不容緩,教協與社總將於2月2日會晤教育局局長及勞福局局長,要求局方除了調查有關個案的處理漏洞,及全面檢討保護兒童的政策外,初步而且首要的是,就輔導資源、缺課制度及配套等方面,盡快落實即時的改善措施。

小學:「全方位學生輔導服務」的缺失 

  1. 教育局自2002-2003年在小學推行「全方位學生輔導服務」,按班數提供相應的輔導津貼,學校可自行聘請輔導教師/輔導人員/社工,或向非政府機構購買駐校輔導人員服務;有關服務規定每三年便要以價低者得的方式重新投標。有關資助模式和津貼額一直被詬病,令學校無法有足夠和穩定的人手,更難以聘用資深社工辨識/處理複雜多變的個案,更遑論是長遠及深入的輔導。

問題一:輔導人手嚴重不足

  1. 社總小學輔導服務關注組於2015年公布《小學全方位學生輔導服務問卷調查》,發現逾九成校長、教師及小學學生輔導人員認為小學輔導人手資源不足或嚴重不足。小學只能以「學生輔導人員」推行全方位輔導,18班以上的學校可有一位輔導人員駐校,但班數在17班或以下則只可獲5輔導津貼。換言之,這些學校只能聘請半職輔導人員,或由學校及非政府組織作出補貼,以低薪聘用輔導人員,導致流失率持續偏高,嚴重影響輔導服務質素和穩定性。
  2. 由於人手不足,調查至2016年更發現,學生輔導人員由2015年處理的3宗提升至2016年的244.3宗個案,每周平均超時工作11.3小時,33%人每周工作60小時,工作量大加上學生問題複雜化,令輔導人員/社工在處理各種學生危機時感到非常吃力,而且只能處理重大及嚴重的危機,難以為個案作深入的輔導和跟進,遑論分身處理及早預防的工作。

問題二:輔導人員流失率高

  1. 2016年的調查發現,在流失的輔導人員當中,有67%是因小學輔導服務須每年或最多三年內要重新投標而離職。學校聘任的輔導人員因須每年續約,而且投標乃價低者得,導致輔導人員/社工不但薪酬偏低,而且失去工作保障、沒有晉升機會,即使再有心在小學輔導方面作貢獻,出於工作缺乏前景、崗位朝不保夕,促使輔導人員嚴重流失。
  2. 調查又顯示,有44%受訪輔導人員現校年資少於3年,另16%年資更少於1年,更有逾半人表示一至兩年內會離職。小學輔導人員流失大,影響個案跟進的延續性,也不利於累積和傳承輔導經驗,而學校經常轉換輔導人員,亦難與學生和家長建立互信關係,影響輔導工作的成效。

提議:建立健全的小學輔導系統

  1. 建立「1+1」輔導政策:在每間小學內,設立一名學生輔導教師及一名駐校社工,建議學生輔導教師納入學校的編制,而駐校社工參考中學的做法,由社會福利機構提供社工,並且在編制內包括臨床專業社工的督導支援,以確保學生輔導服務的質素得到監察和保障。學生輔導教師負責校內統籌及提供發展性和預防性的輔導服務,而駐校社工可集中個案和家庭輔導,包括及早辨識或介入、跟進,並把嚴重個案轉介至相關機構。兩者透過分工與協作,雙劍合璧地支援有需要的學生和家庭,真正達致全方位學生輔導的目標。
  2. 取消投標制,過渡至常規化「1+1」政策:針對現行投標制度的缺失,應以有長遠承擔的「1+1」常規化服務機制去取締投標式的學生輔導服務津貼,為免影響目前已在校工作的學生輔導人員與學校、學生和家長已建立的工作關係,要求當局提供合適的過渡期,協調小學與社會福利機構之間,由那些機構向那些小學提供駐校社工服務,建議優先考慮本身已提供服務的機構及繼續聘用現職學生輔導人員作駐校社工。另一方面,要求教育局重新舉辦學生輔導課程,以盡快培訓足夠合適教師作學生輔導教師,以落實「1+1」政策。
  3. 保留輔導服務津貼:現政府為小學提供的輔導服務津貼,2016/17學年有323間小學選擇領取有關津貼,總額約 4億元,其他學校則選擇分配常額學生輔導主任/教師。建議保留並為所有學校提供輔導服務津貼,讓學校能靈活適切地針對其校本的需要,推動發展性及預防性等相關工作,提供資源配套,例如親子教育、培訓、工作坊等用途。
  4. 全面檢討小學輔導:教育局在小學推行全方位學生輔導服務已逾十年,期間無論社會環境、家庭形態以至學生的需要和問題等,都已發生很大的變化。當局長遠應就小學全方位輔導的模式及成效,進行全面及大規模的檢討,以探討現今小學輔導的情況及未來的發展規劃。

幼稚園:虐兒個案揭露缺課機制漏洞

  1. 參考近期個案,例如疑被虐殺的5歲女童,據報去年11月整月未返幼稚園上課,並於12月初退學,教育局按機制不作跟進,以至未能在悲劇前及早介入;另一宗今年1月初的懷疑虐童案,一名小三女童缺課7天因而被揭發,但原來其4歲弟弟亦已缺課近一個月卻未獲跟進。由此可見,小學的缺課通報機制有助及早發現虐兒個案,但幼稚園通報機制卻失去這方面的重要效能,因而形成了保護兒童的一大漏洞。
  2. 現時教育局要求中小學如有學生缺課7天便須即時通報,「缺課個案專責小組」會啟動程序跟進,這與幼稚園機制不一致。教育局只要求幼稚園在學生連續缺課30天才須通報(見表一)。且因幼稚園非強迫教育,即使已納入資助,入學率亦已百分百,教育局收到缺課甚至退學通知,也不會有程序作出跟進。教育局只處理資助金額,並沒有從關心學生的角度出發,以及早識別和介入家庭問題,保障兒童安全和身心健康,做法不能接受。

表一:中小學與幼稚園缺課通報機制

缺課通報機制 中、小學 幼稚園
機制出處 根據教育條例發出的《確保學生接受教育的權利》通告 免費優質幼稚園教育計劃《發放資助指引》
目的 家長有責任確保6至15歲子女定時上學 計算幼稚園資助額
規定缺課通報日數 7日 30日
跟進工作
  • Ÿ 局方「缺課個案小組」跟進,包括向學校及家長了解缺課原因及提供輔導
  • Ÿ 首兩月按月發警告信,缺課半年會按法例發出入學令
  • Ÿ 學童整月缺課,幼稚園必須填妥表格,幼稚園行政組因應個別情況決定是否停止發放資助
  • Ÿ 局方沒有程序跟進兒童缺課/退學原因或輔導

受虐兒童約兩至三成在6歲以下

  1. 根據社會福利署2013至2016年的虐兒個案數字,6歲以下受虐的兒童大致佔兩至三成,而去年其調查亦指出,施虐者六成為父母。現時政府「兒童身心全面發展服務」主要透過母嬰健康院為有需要的家長作服務轉介,對低求助動機但高危家長較難發揮作用,尤其幼兒一歲半完成大部分疫苗注射後,一般家長便很少再到訪母嬰健康院。因此,6歲以下尚未入讀小學的幼兒,若面對家暴會是最無助的一群,必須依賴其他平台發現問題,而幼兒每日接觸的幼稚園/幼兒學校,應可成為及早識別和介入的第一道防線。
  2. 在幼稚園/幼兒學校的家長,不少都是新手,社聯與非牟利幼兒教育機構議會於 2011 年就幼兒發展及家庭問題進行研究,結果顯示受訪家長同意幼兒學校有助他們認識到更多幼兒成長需要及管教子女技巧,但學校基於資源所限,未能滿足家長進一步的專業輔導服務需要。幼稚園/幼兒學校沒有自資聘用駐園社工,便很依賴前線老師識別學童的狀況,但幼稚園教師沒有受過家長輔導的訓練,也難兼顧教學及識別家庭危機。
  3. 香港生活壓力日趨增加,特別是基層家庭要面對的經濟壓力難以想像,過去十年有社會服務機構展開「學前駐校社會工作服務先導計劃」,已驗證幼兒教育駐校社會工作服務最能及早辨識、介入,並以低標籤、低成本,而又高效益的支援高危家庭的最佳途徑。

提議:改善通報機制 加強社工支援

  1. 缺課日數通報應與中小學看齊:從保護兒童的角度出發,教育局應盡快就幼稚園缺課指引及通報機制進行檢討,並與中小學7日缺課通報看齊,更重要是提供足夠資源配套,確保通報的缺課或退學的個案,能獲得局方切實的跟進和適當的輔導。
  2. 開展常規化駐校社工服務:於幼稚園,特別是優先在服務基層的幼兒學校推行駐校社工服務,以一名社工對兩所服務基層家庭的幼兒學校,推行常駐社工服務,在沒有標籤的環境下為家長主動提供協助,及早識別有需要協助的家庭及兒童,並做到加強親職教育及保護孩子的預防性工作,協助建立良好家庭關係。
  3. 提供社工應急輔導支援:短期內,教育局與社會福利署應主動聯手,即時提供額外資源,協助幼稚園設立「學校社工機構對幼稚園的緊急支援機制」,讓幼稚園若遇到懷疑虐兒事件,或校內幼兒出現其他危機時,可短時間內獲得學校社工機構的支援和協助,作為暫時的應急措施。

 

逾半小學生每日做至少7份功課教協促為學生拆牆鬆綁 重整惡性競爭文化 2017-18學年小學生學習狀況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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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2018年2月22日

前言

  1. 政府於2000年推行教育改革,其中一個主要目標是為學生「拆牆鬆綁,創造空間」,包括改革課程、考試及評估機制等,希望改變偏重學生成績而輕視全人發展、強調背誦而忽略思考,探索和創新的教學方針。可是教改實施至今,學生的學習壓力有增無減,甚至減少其學習興趣和多元發展空間,求學不是求分數已淪為空談。近年不同機構針對本港小學生學習或健康的研究調查,結果都頗為一致,就是學習時間長、功課多、休息及閒暇少,加上學童自殺問題近年有上升趨勢,當中大部分疑與學業壓力有關,引起了社會對學生學習壓力的廣泛關注和認真反思。
  2. 學生學業壓力背後,固然有更深層的文化根源,要改變社會「贏在起跑線」的惡性競爭風氣絕不容易,政府有責任帶頭做起,先盡力移除、改變或減輕現制度下衍生的沉重壓力。為此,本會去年底進行小學問卷調查,嘗試從前線教師角度了解學校家課政策、學生功課量和各類考測的現況和看法,期望整合有關問題並探討改善方法。

調查方法

  1. 教協於2017年12月5日至2018年1月15日期間,以電郵方式向本會小學會員發出「小學生學習狀況調查」網上問卷,共收回有效問卷425份,回覆者主要為中、英或數科老師,受訪者詳細資料參見附錄一

調查結果

4. 學家課及測考情況

4.1 學生一天平均至少七份功課 半數教師指功課量多

  • 五成四受訪教師的學生,平日平均一天7份功課或以上,當中8% 平日功課量更達10份或以上(圖1)。至於周末假期,逾半教師個人會給3至4份功課;有八成半教師的學生周末總功課量至少為7份,當中接近四成平均達10份或以上。
  • 有五成教師認學生的總體功課量屬於偏多或很多(圖2),認為學生功課量適中的教師僅四成四,即不足一半教師認為學生功課量處於合適水平。
  • 功課類別方面,逾半教師認為學生花較多或很多時間在工作紙或補充作業上。並分別有約兩成教師認為,學生花較多或很多時間在抄寫類和背誦類的功課上,大約四成認為是「一般」。
  • 七成七受訪教師表示在過去一年間,其學生曾因功課太多而感到壓力;另八成教師表示其學生曾因不懂做功課而感到壓力;六成教師表示有家長曾向學校投訴功課量過多。

4.2 學生默書次數多 八成加設各類型式默書

  • 在主科需要默書的教師當中,約四成的班別平均一星期默書一次或以上;五成三教師的班別兩星期默書一次。由於受訪教師只需作答個人任教的主科,如以學生中英文科均需默書的常態來考慮,默書次數應會加倍。
  • 除了正式默書,現時大部分小學亦有自默、預默及補默等型式的默書。調查顯示只一成八教師任教的主科沒有其他類型的默書;八成多教師需要學生預默、補默或自默,當中有1%教師會同時設自默、補默和預默。
  • 近兩成受訪教師任教的主科,平均一或兩星期測驗一次;另約三成一個學期測驗一次。若測驗連同默書,則有六成受訪教師認為,學生花較多或很多時間準備默書、測驗,僅不足一成認為較少或很少。

4.3 六成教師需為學生補課 最多平均每天5小時

  • 約六成受訪教師任教的班別,需要課外補課/功課輔導。當中逾半會一星期補課/功課輔導一至兩次,另三成多一星期兩次以上。(圖3)。
  • 受訪教師表示,每周學生補課/功課輔導的中位數是5小時;而最多為是495分鐘,若只以五天上課日計算,即平均每天需補課/功課輔導約1.5小時。補課情況頗為嚴重。

  • 進行補課/功課輔導的時段,逾七成半教師會在放學後,四成在課前。兩成七教師需利用小息或午膳時間作補課/功課輔導,而假期或周六日補課的也約兩成半。

5. 功課及測考量偏多的原因

5.1 家課政策成效存疑

  • 教育局強調現行的家課政策行之有效,然而調查發現,不足半數教師認同家課政策對調節家課量,避免給予學生過多功課有很大幫助或完全有幫助;兩成八受訪教師更認為家課政策對協調各科家課很少幫助甚至沒有幫助,可見在不少教師心目中,家課政策並未能真正有效協助學校協調或改善學生的功課量。

5.2 課程龐雜與TSABCA操練成主因

  • 受訪教師表示,令他們未能改善學生功課量偏多/較多四大主因為:課程過於龐雜而衍生額外課業;操練、應試文化驅使;TSA/BCA的操練壓力;及教育局推行的政策(如STEM)繁多,衍生額外課業(圖4)。值得留意的是,即使教育局強調TSA/BCA毋須額外操練,仍有六成多教師表示TSA/BCA為學生帶來額外的功課量。

  • 雖然教育局稱已簡化TSA/BCA,但本調查發現,逾半學校的相關習作和練習並未因此減少,逾半教師表示沒有減少操練;七成六教師更表示,學生日常功課中仍滲有TSA/BCA的內容和題型。總括來說,有七成受訪教TSA/BCA仍有學生帶來操壓力(圖5)。

 5.3 拔尖補底、操練TSA為補課主因

  • 超過七成教師表示因學生能力差異,安排拔尖補底的補課,其次有四成二教師要為TSA/BCA進行操練或額外練習而安排補課(圖6),反映大部分學校需要額外補課才能照顧不同學生的學習進度;而為操練TSA/BCA補課的情況則仍然持續而且比率不輕。

總結

6. 總體功課量大 學童未能「拆牆鬆綁」

6.1 綜合本調查多項數據,顯示小學生家課量偏高,四成五學生每日平均有7至9份,接近四成學生在周末要完成的功課達10份或以上。七至八成教師表示,其學生因功課太多,太深或不懂做而感到壓力。若再加上各項默書測考,及課外補課或功課輔導,小學生學習壓力絕對不輕,休息及玩耍時間被大量壓縮亦可想而知。

6.2 教育改革施行十八年,其目標之一是為學生「拆牆鬆綁,創造空間」,但本調查卻仍有半數教師表示學生總體功課量偏多甚至很多,情況並不理想;探討其原因,首四項均與課程太龐雜或測考操練有關,亦因此導致學生需要補課,這與教育局的政策和課程出問題有莫大關係,令學生的學習環境偏離了教改的理念。

7. 不從課程及資源入手 學校家課政策難實踐

7.1 家課是學生學習過程中重要的一環,教育局就《家課與測驗指引》向學校發出的通告,主旨是「不操不忙,有效學習」,家課應是具質素、具效益,重質不重量,不以盲目操練為目標。然而不足一半教師認為,家課政策能幫助調節家課量和鼓勵給予多元化、有效益的家課。可見,不少學校的家課政策在實際操作時未能發揮應有的效用。

7.2 家課政策未能在學校有效施行,可以是外在(社會風氣、教育政策)和內在(校內調協或學校爭取成績)因素所致。但從本調查所得,學生家課偏多,與小學課程龐雜以及考評政策衍生的操練有關,反映這兩類問題很大程度導致家課政策失效。事實上,教改以來課程嚴重膨脹,加上與時俱增的課程目標,教師不斷追趕課程進度,要在課堂內兼顧學生的個別需要變得困難,因而需要增加補課和課後輔導,令師生壓力同樣超標。教育局不從制度、課程、資源著手調整,單靠《家課與測驗指引》是不可能解決學童學習質量問題的。

8. 應試操練未減 TSABCA主導正規課程 

8.1 政府推行教改,為克服當時盛行的應試和操練文化,甚至取消了學能測驗,以減低小對學生的操練。然而是次調查,有七成教師表示應試文化仍是令小學生功課量過多的原因之一,足見操練風氣未減。而當年原本是低風險的TSA評估,更異化成為應試文化的催化劑,令操練日常化、幼小化,阻礙學生獲得真正優質教育的機會。

8.2 教育局於2016年調整TSA題型、難度及學校報告的形式,並要求全港小三復考,聲稱已足以消除TSA/BCA的操練誘因,而2017學年的TSA/BCA是否續考至目前仍未定案。然而,是次調查與本會2016年相關調查的結論相若,均清楚顯示TSA/BCA操練及補課仍然存在,其對小學生日常課程和學習的干擾亦從未休止,證明操練誘因並未根除:

  • 七成教師認為TSA/BCA仍有為學生帶來操練壓力
  • 五成教師表示沒有減少相關習作和操練
  • 六成三教師表示功課量過多源自TSA/BCA
  • 七成六教師表示,現時校內功課按照TSA/BCA相關題型及模式設計
  • 四成二教師任教的班別因此需要額外補課

8.3 從上述數據可見,教育局對TSA/BCA所作的調整措施,力度並不足以消除或減輕操練誘因,更令人憂慮的是,操練已變得日常化,滲入和干擾了小學的常規課程,更影響教師發揮專業,不僅無助學生學習知識,沉重和機械式的操練壓力,更扼殺學生的學習興趣。

9. 全日制未符原意 師生壓力不減反加

本港小學全日制始於1993年,原意是為學生提供更理想的學習環境,紓緩緊迫的上課時間,讓學校可按校情及學生需要,盡量在課時內安排時段,讓學生在教師指導下完成大部分功課,好讓學生在課後可有餘暇參與課外或親子等活動,及有充足的休息和睡眠時間。但從本調查所得的兩項數據,可比較明顯地反映全日制未能實踐原意:

  • 全日制非但未能讓學生在課時內完作成大部分課業,相反,近六成受訪教師需要利用課外時間為學生補課/功課補導。 而補課/功課輔導時有三成半教師還需要給予額外功課。對大部分學生來說,全日制並不見得讓他們課後有餘暇參與課外活動,反而課時更長,在家做功課的時間無減,長課時之外還要補課/功課輔導,而且最多是一周8小時,莫說仍年幼的小學生,連教師都感到吃不消。
  • 有八成半受訪教師表示,學童要在周末假期完成至少7份功課,當中近四成更達10份或以上。學生全日上課後,連假期都充斥著大量家課、補課和溫習,嚴重蠶食他們休息、遊戲和親子時間,與全日制當初的原意背道而馳。

 建議

  1. 全面檢討小學課程的深廣度:要真正落實教改目標,當局須全面檢視現行的小學課程,重訂適合和適量的課程和學習目標,並在常規課程設計和教學模式上作出改變,以培養學生樂於學習、學會學習,而不是在沉重的課業壓力下,連基本休息遊戲的時間都被剝削,影響身體及情緒健康。
  2. 合力重整本港惡性競爭文化:要改變贏在起跑線的惡性競爭文化,不可能一蹴而就,各持份者如家長、學校、教師都各有責任,但政府肯定責無旁貸。例如,當局須加強升學的多元出路,讓學生有機會在學術以外的範疇發展,唯有打破大學的升學樽頸,才有望減輕求學只為求分數的應試文化和競爭壓力;同時加強家長教育,教導或協助家長改變對子女升學的單一期望,理解子女多元發展的重要,並鼓勵加強家校合作,讓家長了解學校的教育理念,照顧學童的真正需要。在學校和教師層面,雖然在執行既定政策時,例如面對龐雜的課程或TSA異化等,很多都不在能力控制範圍內,但我們呼籲學校秉持專業,以學生的身心健康為先,減輕學生不必要的操練和學習壓力。
  3. 循「三不」消除TSABCA操練誘因: TSA/BCA帶來的操練文化影響嚴重,不必要地加重學生的學習壓力。對此,當局必須大刀闊斧消除操練誘因,循「三不」消除操練誘因,包括不記名、不記校及不向學校和辦學團體提供學校成績報告,令TSA/BCA的成績不再成為比較各校的工具,再考慮附以隔年考或抽樣等方式,徹底消除操練誘因。若做不到「三不」措施,便應全面取消小三TSA/BCA。
  4. 改善全日制的實施情況:教育局應檢視並確保學校落實全日制的原有目標,若有需要可給予建議和支援,協助學校為學生營造更均衡的學習環境例如鼓勵學校開設導修課,讓學生在上課時段在教師的指導下完成部分功課,課後則可參與有益身心的課外活動,促進學生的多元發展。
  5. 檢視家課政策的成效:教育局應檢視家課政策在學校層面的實施情況,例如家課的質與量是否恰當,是否有助學生鞏固學習成果等,並加強為學校提供專業培訓、示例和支援等,協助學校完善家課政策;學校方面,應賦權教師發揮專業,因應學生的需要設計課業,並加強校內教師團隊的溝通,積極協調各科的家課量,並定期檢視校內家課政策的推行,目標是設計有意義和質素的功課,讓學童在有效學習之餘,亦能夠樂於學習,並享有適當課餘空間。

受訪教師意見節錄:

小學課程龐雜

  • 教育局要檢討整個課程發展,因現時每年都有新的發展項目,課程不斷膨脹,但學生的基礎知識仍未鞏固,但已經要掌握很多技能,未學行先學跑,到最後失去了對學習的興趣,何論全人教育?
  • 在現今教育制度下,不斷推出新的課程改革 […] 要學生具有不同功能,要有九種共通能力、多元智能、資訊科技能力、自主學習、親子學習、翻轉課室、STEM …… 教育局只會抄襲外地經驗,在沒有完善的規劃下推行各種新政策,用銀彈政策轟炸學校,教育局付了錢,學校就要交出有品質的貨物。

全日制制度

  • 教育局應重新檢視全日制的理念,讓學生在學校上課時段完成課業部分。放學後是他們鍛練身體的機會,增加親子時間,以培養小學生有健康的身心靈。
  • 全日制令他們缺乏休息及遊戲時間,回到放學後要做大量功課,溫默書,課外活動或訓練,完全沒有自己的私人時間。
  • 全日制使老師學生疲於奔命,缺乏休息時間,更減少老師與學生課餘時間的共處(輔導)空間。

改善小學教師編制 提升教學質素

  • 政府新增的50億教育開支,應用來增加官津小學教師的人手,教席增加了,教擔就會減輕,教學質素就會提升,老師就有空間去檢視課業的質素和數量,這道理簡單不過。
  • 學生上課時間太長,課程太龐雜,功課太多。老師教擔太重,教學以外工作太多,未能專注教學,經常要進行課外活動帶隊或行政工作,影響教學質素及課程推行的成效。

2018-19年度《財政預算案》政府坐擁鉅額盈餘 教協促回應核心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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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4日

總評:

  1. 特首林鄭月娥於競選期間表明重視教育,上任即額外撥出36億元教育經常開支,在其首份《施政報告》中更強調「政府在教育的開支是對未來發展最有意義的投資」。因此,教育界期望政府首份財政預算案,能增加教育資源以紓解長久積壓的教育問題,並一改過去以一次過撥款的低成效方式回應長期的需求,在教育經常性開支方面提供穩健的增長,為教育的持續發展作出長遠的承擔。
  2. 今年的財政預算案,政府回應教協多年來爭取的訴求,例如:
  • 小學推行「一校一社工」政策
  • 改善特殊學校社工編制及護士人手
  • 推出先導計劃為幼稚園及幼兒中心提供社工服務
  • 資助學校裝置升降機及空調設備
  • 增撥20億元經常性開支(用於教師專業發展、加強幼稚園支援、 改善融合教育,及推動全方位學習)
  1. 不過,財政預算只回應了部分教育建議,一些核心訴求仍未觸及,例如,教育界最殷切期望獲得改善的教師人手編制,無論是中、小學以至幼稚園,政府都未有提出改善。至於20億元新增經常性開支(第119段),其分配及是否足夠回應四個指定項目的需要,目前仍未知詳情。教協認為,這20億元連同政府已預留但未決定用途的14億元經常性開支,當局都必須充分諮詢教育界意見,實行與民共議,勿閉門造車。
  2. 總體而言,今年的教育撥款增幅是三大政策範疇中最低,大部分新增資源亦只屬非經常性開支。相對本港創新高的1,380億財政盈餘,及10,920億的豐厚儲備,特區政府絕對有能力加強教育的長遠投資。對於新政府在享有財政優勢下,仍然未能盡力回應教育界的核心訴求,教育界表示失望。

教育投資:經常性開支比例創回歸以來新低

  1. 本年度的財政預算案,教育總開支為1,137億元,比上年度大幅增加了4%(252億元),表面上是很大的增幅,但實際上主要增加的都是非經常開支,由83億大增至290億,而經常開支則由801億增至846億(升幅5.6%)。教育總開支中,非經常開支所佔的比例,由上年度不足一成(9.4%),增至超過四分之一(25.5%),經常開支的比例則由90.6% 跌至74.5%(圖一)。
  2. 教育是長期承擔,教育經費應以經常開支為主,並對準教育界的核心需要。若將資源大量投放於非經常開支,既缺乏效益,亦將難以持續,無助教育的長遠發展。回歸初期,教育經常開支佔政府總開支的比例為25.0%,去年比例為22.0%(圖二),由於今年大部分為非經常性開支,因此比例進一步下跌到只有20.8%,創下回歸以來新低,令人失望。
  3. 教育、衛生和社會福利,是政府主要的三個政策開支組別。雖然教育的經常開支仍然佔最大份額,但相較之下,近年的增長一直緩慢(圖三)。衛生和社會福利的經常開支佔GDP的比例,本年度都有顯著的升幅,唯獨教育經常開支所佔的比例下降,反映政府對教育並沒有足夠的長遠承擔。
  4. 至於教育總開支佔本地生產總值 (GDP) 的比例,由上年度3.4%增至4%,但若只計算經常開支,則只佔GDP約3%。由於主要增幅於非經常開支,下年度政府須有更大的投入,才能夠維持這個水平。我們認為當局應制訂計劃,將教育經常教育開支提升至GDP的4%以上,長遠應邁向發達地區平均的4.8%水平。

新增教育項目 仍需改善缺失

  1. 歡迎設置幼稚園社工,但資源及進度未如理想
  • 財政預算案第178段提及,透過獎券基金撥款約5.04億元推出為期三年的先導計劃,分階段為所有資助幼稚園及幼兒中心提供社工服務。教協歡迎政府終於回應訴求,但政府知悉早於2013年已有68間幼稚園完成駐校社工的先導計劃,並獲得正面評價,但政府仍要以先導形式進行並長達三年,業界擔心有拖延全面實施的可能。,業界認同幼稚園設置社工,有助及早識別和介入危機,特別是政府剛公布改善幼稚園缺課通報機制,若沒有駐校社工作配套作恰當的跟進,機制隨時會形同虛設。
  • 可是,按勞福局局長透露先導計劃的社工人手比例,的確與實際需求出現嚴重落差。政府預算三年內可涵蓋全港七百多間資助幼稚園及幼兒中心,若計劃成功會恆常化,預料屆時每名社工服務600個學生。換言之,政府計劃的幼稚園社工人手比例,最終只有1:600。不少幼稚園同工對此反應頗大,因為相比於中小學,幼稚園規模較小,尤其是長全日學校,大多只有百多名學生,以1:600計算即四至六間幼稚園才獲配一名社工,社工還需在所屬機構接受督導等,學校隨時每七至十天才有社工到校一次。而對於社工來說,一名社工要負責四至六間學校,而且隨時是跨區學校,可以預見,社工要與四至六個教學團隊建立合作關係,如學校來自不同辦學團體,更要適應四至六套不同的學校制度,如何能到位地預防嚴重問題及支援家庭。反而,現機構試行的駐校社工計劃,大多以一名社工服務兩至三間幼稚園,可見政府提出的先導計劃更見倒退。
  • 建議:當局必須確保有足夠資源,承托具質素的駐校社工服務,並須避免令小學社工嚴重流失的招標制度。較早前已有20個教育/幼教團體聯署(教協亦是聯署團體之一),要求政府達致幼稚園兩校一社工的基本要求,以發揮保護幼兒及預防家庭問題的效果。
  1. 增加輔導津貼並不足夠須取消招標及增設常額輔導主任
  • 財政預算案第178段亦公布於2018/19學年開始,增加公營小學資源,鼓勵學校按校本情況,加強及優化社工及輔導服務,最終達至「一校一社工」。教協爭取為小學設置常額社工,目標是增加輔導人手及讓學生獲得穩定及有延續性的輔導服務。政府現在原有輔導津貼「加碼」,當中包括讓17班以下過去只獲半額津貼的學校,也可基本獲得一名輔導人員,這是實質進展。但當局並未確保會取消招標制度,而這種每三年以價低者得獲取服務的方式,正是導致社工或輔導人員嚴重流失,影響小學輔導服務質素的最大禍根,當局必須一併處理,同時應就小學全方位輔導的模式及成效,進行全面檢討,以探討小學輔導的現況和未來的發展規劃。
  • 學生問題低齡化,教協一直要求為全港公營小學提供「1+1」輔導服務,即增加一名駐校社工配合一名常額輔導主任:學生輔導教師負責校內統籌及提供發展性和預防性的輔導服務,而駐校社工可集中個案和家庭輔導,包括及早辨識、介入、跟進及轉介工作。兩者透過分工與協作,可「雙劍合璧」及更有效地支援有需要的學生和家庭。
  1. 針對低標校舍工程未有進展正視過百學校師生的苦況
  • 政府一方面庫房水浸,另一方面卻仍然無視過百所中小學的學生,一直在低於標準的校舍中學習,缺乏活動空間和基本學習設施,甚至面對石屎剥落、斜坡危險,師生健康以至安全都受威脅,情況不能接受。去年財政預算案承諾改善26所「火柴盒校舍」,不過至今未有詳細交代;而今年與改善校舍有關的新措施,則只見財政預算案第121段:邀請優質教育基金考慮撥出30億元,供中小學、幼稚園及特殊學校推行校本課程設計和學生支援措施,及相關的校舍改善工程和物資購置的項目。
  • 參考政府2000年為學校改善工程進行研究,若以新建學校成本的兩成計算,每所學校改善工程的平均成本約8千萬元,而校舍面積少於3千平方米、樓齡逾30年的學校約100所,估計至少開支也要80億元。
  • 然而,預算案提議只撥出30億元改善校舍,並須與校本課程設計和學生支援措施相關,還包括逾7百所資助幼稚園在內,這顯然非針對過百間需進行改善工程的低標學校而設。再者,基金若只利用每年投資利息推出撥款,實際可能只得1億多元,難以應付學校的殷切需求。因此,教協要求增設不少於100億撥款,重啟新一階段以學校為本的校舍改善工程計劃,以徹底解決低於標準校舍的硬件設施不足的問題,讓學生在安全和平等的環境中學習,也讓學校有合理的發展空間。
  1. 代繳文憑考試費爭議大,建議日校生考試費納入免費教育
  • 今年教育撥款當中最受爭議的,相信莫過於為參加2019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考生代繳考試費(第187段)。教協同意為日校及自修生減輕經濟負擔,但現有方式除了對應屆考生造成很大的心理壓力外,考評局亦要承受難以估計的風險,包括考試配套是否足夠,特別是現時數量已相當緊張的試場將更難安排,由教師擔任的監考員、口試考官及評卷員亦要相應增加,若不少報名考生臨場缺席,更會造成公帑的嚴重浪費。
  • 有關建議動機雖然善良,但考慮不周需面對的影響可大可小。教協促請當局在設法防止副作用的大前提下,減輕考生的考試費壓力。並建議與其只屬一次性卻極具風險的措施,不如長遠而真正地減輕學生應試的經濟壓力。建議把日校考生文憑試考試費用納入免費教育範圍內。以目前文憑試考生一般報考4+2科,大約須繳交3,000元考試費,每年涉款總額僅2億元,將是德政,亦屬政府能力可承擔的範圍。

預算案未觸及的項目:要求以穩定環境為主軸,回應核心訴求

  1. 中小學教育
  • 繼續改善班師比例:中小學最期望繼續改善的施政措施,政府去年每班增加1約二千個常額學位教席,但相對於中小學共四千多名非編制教師,及數以千計的副教師及教學助理,並未足以穩定教學環境。中小學下學年應繼續每班增加0.1,長遠達致教育界共識的增加至0.3。
  • 中小學全面學位化:無論36億或今次預算案,均沒有處理中小學同工不同酬的問題。現在中小學受聘的非學位教師,近九成半已持有學位。小學應立即由65%至少增至80%,中學由85%至少增至90%,並在未來一兩年將中小學教師職級全面學位化。
  • 檢討小學及特殊學校薪酬架構:公營小學校長、副校長及學位教師的職責與中學相若,但待遇和晉升階梯遠較中學為低;特殊學校校長待遇也比主流學校為低。政府應全面檢討有關職級和晉升階梯,尊重同工資歷和貢獻。
  1. 幼兒教育
  • 落實幼師薪級表:制訂幼師薪級表是特首明確的承諾,應盡快開展研究,確保反映幼師年資、學歷和職級。在落實薪級表前,應增加過渡期津貼以保留資深幼師。
  • 增設特教及課程主任:幼師工作量大,普遍要全天教學,難以兼顧融合教育及課程規劃;應在現有編制上額外增加兩名主任,分別專責統籌融合教育及校本課程發展。
  • 提供代課津貼:幼師以女性為主,但幼稚園規模較細,又沒有中小學的代課津貼,產假或病假的負擔較重,應為幼稚園提供代課教師津貼,減輕幼師放取假期的壓力。
  1. 特殊及融合教育
  • 提升特教統籌主任(SENCO)的職能本學年公營中小學開設特教統籌主任,但只屬基本職級,難以擔負統籌的職能,也未能反映教師的資歷和經驗,教協已多次指出這問題,要求將有關職位提升至主任級別,並就專業支援及培訓等提供配套改善。
  • 改善融合生單位資助:應合理計算各類融合學生的單位成本資助,及改善主流學校回流到特殊學校的「旋轉門」機制。
  • 特殊學校減少班額:多重障礙的學生不斷增加,但除了輕度智障、視障和群育學校,其他特殊學校的班額逾五十年從未檢討。應就中度及嚴重智障、肢體傷殘和聽障學校,每班減少2人。
  1. 專上及職業教育
  • 擴大學費資助計劃:今學年自資院校學生獲三萬元學費補助,但部分自資課程學生卻不能受惠,財政預算沒有修正這不公平的方案。政府正檢討自資院校的角色及定位,但完成前亦應對八大附屬院校自資學士課程的學生,提供三萬元學費補助,減輕學生學債。
  • 支援職業高中發展:本港學制過度單一化,預算案就職業教育只提出局部改善,提供主流課程以外的特色高中書院仍受忽視,當局應加強相關支援,並檢討高中應用學習課程的安排及資助,以增加課程的深廣度和認受性,讓不同類型的學生,都可找到合適的升學出路。

反對取消國家正副主席任期限制 解除劉霞軟禁,還劉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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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18年3月4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將於3月5日在北京召開。根據《中國憲法》第57條,全國人大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我們在此嚴正呼籲所有人大代表根據《憲法》第2、5及33條等的規定,全面履行捍衛人民權利、維護法治民主原則及保障人權等憲制責任,在即將召開的全國人大會議中,否決習近平透過修憲確立國家主席終身制的獨裁走向,同時要求政府相關部門立即還中國公民劉霞真正的自由。

日前,新華社公布中共中央向全國人大提出修改《憲法》的建議,其中提出要廢除國家主席及副主席「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的規定。我們認為,中共中央於此時提出有關修改建議,明顯是為習近平「度身訂造」,重新建立國家元首職務可能變為終身制,這變相的終身制更是開歷史倒車,令習近平以及他的繼任人更大機會成為不受任何制衡的獨裁者;對此,我們強烈反對!

眾所周知,當前一黨專政下的國家權力機構及領導職位本身也不是經由真正民主、合乎法治的方式產生,但自1982年修訂《憲法》至今,國家及政府的主要領導人(如國家主席和副主席、國務院總理及副總理等)均有「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的任期規定,這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否定領導終身制,而這正是對毛澤東時代以至「文革」禍害的基本反省和小步改善;為此,我們嚴正抗議任何開歷史倒車、復辟個人獨裁專制的企圖,並呼籲全體中國人民起來反對有關修憲。

此外,我們亦高度關注劉曉波妻子劉霞長期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行動自由及對外通訊聯繫自由等嚴重侵害人權情況,並要求全體人大代表藉全國人大會議敦促中國政府按照《憲法》規定保障劉霞人權及還劉霞自由。

劉曉波遺孀劉霞自劉曉波獲頒諾貝爾和平獎後,一直遭當局非法軟禁,以致患上抑鬱症。劉曉波逝世至今已7個多月,當局對劉霞的嚴密監控並未因劉曉波身故而停止,劉霞仍然未能自由與外界接觸,她的精神及身體狀況令人十分擔憂。

劉霞本無罪,只因她是劉曉波的妻子,便被非法剝奪人權,遭不人道對待。我們強烈促請中國政府立即停止監控劉霞,並尊重和保障她的人身自由,還她公民應有的基本權利。

抗議終身制!反對習近平專權!反對「習」權!
結束一黨專政!落實全面民主!
支持《零八憲章》!劉霞無罪!還劉霞自由!抗議任意侵權!


聯署團體:(至2018.3.3. 1800)

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華人民主書院、天安門母親運動、2047香港監察、毛孟靜議員辦事處、民主黨、民主台、民間電台、良心之友、郭家麒議員辦事處、工黨、社會民主連線、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維修香港、社會及政治組織從業員工會、小麗民主教室、新民主同盟會、大專政改關注組、香港基督徒社關團契、真普選救港大聯盟、基督徒關懷香港學會、香港民主民生協進會、香港職工會聯盟、六一七民間約章、香港基督教工業委員會、香港基督徒學會、公民黨、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民間人權陣線、民主動力、進步教師同盟、街坊工友服務處、保衛香港自由聯盟、黃偉賢議員辦事處、鄺俊宇議員辦事處、麥業成議員辦事處、杜嘉倫議員辦事處、吳玉英社區服務處、林廷衞社區服務處、黎寶華社區服務處、伍軒宏社區服務處、吳嘉駿社區服務處、馬玉妹社區服務處、張賢登社區服務處、石景澄社區服務處、黃國雄社區服務處、天水圍家長協會、天水圍社區服務處、天水圍關注組、朗屏邨居民服務社、水邊圍邨居民服務社、朗屏松柏之友、民主陣線、元朗居民服務社、元朗社區發展服務中心、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香港天主教團體支援中國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58個團體)

 

教協就九巴解僱四名正在組織工會的車長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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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7日

教協非常關注九龍巴士公司秋後算帳,突然解僱四位曾採取工業行動,並正在組織工會的車長。教協憂慮九巴此舉可能造成阻嚇員工組織工會和參與工會活動的效果。雖然九巴於今天凌晨恢復四名車長的僱員身份,車長亦決定循機制上訴,但九巴予人秋後算帳的觀感已成,教協將與職工盟其他成員工會一起,密切留意事態發展,團結阻止資方任何歧視工會、無理解僱的行徑。

根據傳媒報道,九巴管理層解僱有關車長的理由是 「有關員工於執行職務時,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停駛,對乘客安全構成威脅」,但車長當時只是停駛巴士並停泊一旁,視其威脅乘客安全的理由牽強。 況且,當天相關車長表明發起工業行動,事後亦表示將組織工會,資方先安撫後解僱的做法,予人秋後算帳,打壓工業行動之感。

《基本法》第二十七條列明,香港居民享有組織和參加工會的權利和自由。《僱傭條例》亦訂明,僱主或其代表不得阻止或阻嚇僱員行使上述權利。資方若阻嚇員工組織工會,可能觸犯歧視工會的罪行。尊重員工參與工會活動是維持良好勞資關係的基礎,教協將堅定捍衛,不容僱主隨意剝奪此等權利。

教協就小三TSA與楊潤雄會面 提「三不」徹底消除操練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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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2018年2月13日

教協今日聯同一群小學老師與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會面,討論本年度小三TSA/BCA事宜。教協會長馮偉華在會後表示,會議上不少小學老師向局長表達TSA帶來的過度操練和壓力問題。為了操練TSA/BCA,老師需要騰出正常教學和訓輔的時間,令日常教學受到嚴重影響。馮偉華認為,TSA/BCA帶來的操練文化影響嚴重,當局必須大刀闊斧消除操練誘因。

教協副會長兼立法會議員葉建源則表示,TSA/BCA作為評估工具,壓迫學生並非它的原意,但經歷多年的演化和異化過程,令這個評估工具成為過度操練學生的根源,為學生帶來極大壓力。葉建源表示,必須循「三不」消除操練誘因,包括不記名、不記校及不向學校和辦學團體等提供學校成績報告,令TSA/BCA的成績不再成為比較各校的工具,徹底消除操練誘因。倘不能徹底移除操練誘因而堅持復考TSA/BCA,教協絕對不會接受,將全面反對。

會面結束時,教協致送一對寫有「快快樂樂無操練、不要操練過新年」的書法予楊潤雄局長,期望當局可就教協的建議給予正面回應。 (完)


教協就國歌法與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會面認為毋須以立法方式把國歌納入中小學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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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2018年3月15日

就政府即將進行《國歌法》本地立法,教協昨日(3月14日)於教協總辦事處與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副局長陳帥夫、政治助理吳璟儁以及教育局政治助理施俊輝會面。會上集中討論《國歌法》對教育界的影響。教協會長馮偉華於會議上表示,本港學校一直都有教授國歌,認為當局毋須把有關學校的部分,即第11條納入香港法例。當局只需按現時做法,由教育局發出指引便可處理教授國歌的問題。

教協代表在會上亦關注其他與《國歌法》相關的問題,包括關注條文的用詞會否令公眾感到混淆和擔心誤墮法網。教協將繼續關注《國歌法》立法對教育界的影響,並期望當局接納教育界的意見。(完)

教協及家長聯盟回應小三TSA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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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2018年3月16日

政府今日公佈小三「全港性系統評估」(TSA) 未來發展方向,教協和家長聯盟舉行記者會回應政府方案,認為當局雖然採納他們較早前提出的「三不」建議,但卻在未有防止個別辦學團體和學校濫用數據的機制,以及未有容許家長自願選擇的情況下,容許學校可以申請透過全校應考以取得學校報告,做法「猶如留下一條尾巴」,令操練和異化的流弊繼續存在。教協及家長聯盟認為當局的做法不能接受,感到十分失望,並向特區政府當局提出以下建議,希望得到採納:

1. 大前提:小三TSA未來發展的整體方向

小三TSA經歷了過去約十年的「異化」之後,今次改變的主要目的,是消除小三TSA所帶來的操練壓力和誘因,以及消除小三TSA導致課程和教學扭曲的不良影響。

2. 「三不」原則

基於過去的研究和分析,我們提出「三不」原則,即「不記名」(指能識認個人身份的資料)、「不記校」、「不向教育局/辦學團體/學校校方等提供個別學校的TSA表現報告」,以徹底杜絕操練和異化誘因。據悉這「三不」原則得到政府採納,這是值得肯定的。

3. 對於學校申請小三TSA報告的疑慮和建議

過去的研究報告顯示,教育局、個別辦學團體、個別校長都有可能濫用小三TSA的數據,最主要是進行學校之間、或學校與全港平均水平的比較,因而帶來操練和異化壓力。對於個別小學可以申請向考評局申請發給該校的小三TSA表現報告,我們是感到有疑慮的,擔心個別辦學團體、學校校方濫用所取得的資料。就此,我們建議採取以下措施,藉以杜絕操練和異化的流弊:

(a) 關於事前的申請

學校提出有關申請時,應該獲得各主要持分者的信任,不會濫用小三TSA資料。基於這個原則,學校在提出有關申請前,須取得校董會的同意,特別是尊重教師、家長及其在校董會的代表的意見,讓校董會充分知悉校方提出有關申請和目的和做法,是為了協助學校得悉學生在各個範疇的強弱,而非為了操練。

(b) 關於個別家長的權利

個別家長可以不讓其子女參加由學校申請參加的小三TSA評估,學校不得拒絕,而家長須獲通知有此權利。

(c) 關於個別學校的表現報告

該報告只限該校的校董會及教師團隊參閱,其內容不應向家長、傳媒、教育局各級官員及其他社會人士透露。

(d) 關於事後的監察及檢討

為確保評估過程中不會出現因小三TSA而操練或異化等現象,政府於首三年採用抽樣調查方式,分別了解教師及家長對小三TSA的意見。調查的方法可與關注TSA的教師和家長團體磋商,而調查結果報告則送交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公佈並予以檢討。如調查結果發現由小三TSA引發的操練或異化現象嚴重,教育局會作出適當跟進。教育局亦應考慮其他有效的監察方法。

此外,教育局應留意有沒有個別辦學團體之屬校較多申請參加全校應考,了解當中原因,例如這些辦學團體會否以此進行屬校考核結果的比較,從而對學生進行不必要的操練。(完)

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祝賀張文光先生及甘秀雲博士獲頒香港教育大學榮譽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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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2018年3月23日

教協祝賀前會長張文光先生及資深幼兒教育工作者甘秀雲博士獲頒香港教育大學榮譽院士。

張文光先生從1990年起擔任教協會長20年,更代表教協出任前立法局及立法會議員多年。教協會長馮偉華表示:「在張文光先生的領導下,教協多年來代表教育界向政府爭取多項改善教育的措施,由幼稚園、中小學、特殊教育以至高等教育,張文光先生不論事無大小,皆親力親為。他對教育界的付出,亦令他與很多前線教師和教育界人士建立深厚情誼,並使教協成為團結教師的大家庭。他是次獲頒榮譽院士,我們一眾教協人也感到與有榮焉。」

馮偉華又向同樣獲頒榮譽院士,與教協合作多年的甘秀雲博士表示祝賀:「甘秀雲博士多年來熱心幼兒教育及學前特殊教育,是推動幼兒教育的先行者。教協多年來與甘博士合作爭取改善幼兒教育的政策和措施,包括落實免費幼稚園教育、爭取訂立幼師薪級表等。我們一直看見甘博士不遺餘力為幼兒教育作出貢獻,獲頒榮譽院士是實至名歸。」甘博士除了多年來與教協合作推動改善幼兒教育,亦於去年代表教協參與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並獲選為教育界選委。【完】

停止無理攻擊 捍衛言論自由教協就戴耀廷被打壓事件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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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 2018年4月3日

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早前出席台灣一個論壇後,其言論先後被特區政府、港澳辦、中聯辦、建制派及官媒等大肆抨擊。教協回應如下:

對於特區政府、港澳辦、中聯辦、建制派及官媒對戴耀廷的言論上綱上線及斷章取義並大肆抨擊,製造寒蟬效應,教協予以譴責。教協強調,港人的言論自由受《基本法》及《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保障,是每個人的基本權利。政府及各界人士亦應尊重社會上的不同意見。

教協留意到有個別團體向香港大學施壓,試圖逼使校方解僱戴耀廷。教協呼籲各方停止這些針對校方的施壓行為,尊重院校自主。

教協重申不認同香港獨立,並呼籲各方堅守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港人治港,停止對戴耀廷的攻擊和打壓。【完】

教協資深中文科老師分析文憑試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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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2018年4月9日

根據考評局的資料顯示,今年中文科的總報考人數為53,071人,較去年56,290人,減少約3千人。任教中文科多年的王美琪老師對2018年中文科試卷(卷一及卷二)的意見及評論如下:

王美琪老師(寧波公學中文科老師;教協理事):

卷一(閱讀)

  • 卷一設甲部指定閱讀篇章,乙部閱讀能力。
  • 甲部主要考核的包括《勸學》、《出師表》以及詞三首當中的《青玉案.元夕》。整體而言,題目清晰,考問以篇章內容為主。學生可用自己文字作答,可減少失分的情況出現。
  • 乙部閱材,分別是一篇白話文及一篇文言文。
  • 本卷設題與過去兩年相若,考核考生對篇章內容理解、結構分析、手法及作品所帶出感情,題型熟悉。
  • 白話文部分,考材選自台灣作家林黛嫚的《孤獨的理由》,以第二人稱,談及婆媳、為人長子以及人生的種種孤獨。
  • 與去年一樣,文章擬設的題目直接淺白,題幹有不少提示。而且拆分細項頗多,以減少考生連環失分的情況。高階思維題目,例如考生須指出「他」孤獨的理由。
  • 整體而言,相比去年《跑道》,學生較難理解文章內容。幸設題清晰,題目不算刁難,應在同學的能力範圍之內。
  • 文言文篇章相對較淺白。考材選自唐作家李翱《命解》,作者寫出一般人對命運的看法,並提出自己對命運的看法和處事原則。
  • 文字淺白易懂,題目也提供不少提示,故學生不難理解。
  • 題目方面,多以選擇式,未見考問艱深字詞,切合中六考生水平。

卷二(寫作)

  • 寫作卷三條題目容易掌握,符合中六學生水平。題型熟悉,學生不難掌握。
  • 題一是考生熟悉的敘描寫抒情的文章,重點在「重遊」二字,考生除交代眼前的所見所感外,更重要是寫出重遊前後景物的變化和情感的不同。
  • 題二「禁區」為題,寫作自由度較大,但考生必須扣緊「禁區」的特質,抒發個人的體會,或以豐富的論據,層層論證。
  • 題三題目屬議論文題目,考生離題機會不大,但此題對考生最大的考驗,就是要提供豐富的論據,指出知己或敵人與自己的關係和作用,層層論證。
  • 整體而言,此卷切合中六學生水平,並能照顧學生的差異。
  • 相比過去的文憑試,今屆試卷切合中六同學水平。至於分數高下,閱歷、眼界、立意、表達準確仍是致勝關鍵。

教協資深中文科老師分析文憑試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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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2018年4月10日

任教中文科多年的王美琪老師對2018年中文科試卷卷三的意見及評論如下:

王美琪老師(寧波公學中文科老師;教協理事)

卷三(聆聽及綜合能力考核)

  • 今年聆聽部分以如何運用時間作主題。
  • 取材方向,大致與過往相同,貼近學生日常生活見聞。
  • 聆聽部分有不少俗語、成語等語句,學生須理解有關意思才能掌握說話者背後的含義。
  • 甲部主要以選擇題為主,題目清晰,考生不難掌握。
  • 乙部指定考生以學生會「學習日工作小組」主席名義,撰寫一封公開信,向全體同學介紹走出教室應有的兩種學習態度,並指出與該態度相呼應的活動,然後說明該態度對於走出教室學習的重要性;再選擇其中一種認識香城漁村文化的活動形式,舉出兩個原因,加以論證。
  • 書信乃大熱文類,相信學生不難掌握語境。惟要取得理想分數,則取決於考生如何將聆聽與閱讀資料整合,論證是否嚴密有力。
  • 綜合錄音部分有清楚指引,甚至連論證方向也提供給考生,考生應可循有關方向論證。
  • 經過平日操練,考生要在此卷取得合格並不困難,但要臻於上品,學生還須觸類旁通,好好安排作答時間,做到「質量互補」。
  • 整體而言,卷一至卷三皆切合中六學生程度,試卷難度確實作出調整。

教協資深通識科老師分析文憑試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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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2018年4月11日

根據考評局資料顯示,今年通識科的總報考人數為53,732人,較去年的55,260人,減少約1500人。任教通識科多年的賴得鐘老師和方景樂老師對2018年通識科試卷的意見及評論如下:

賴得鐘老師(香港通識教育教師聯會前主席):

  • 就卷一而言,題目內容涵蓋單元一、二、四、五,能符合跨單元的課程特色。議題仍沿襲去年的趨勢,以恆常議題為主。第2及第3題論及的學生壓力以及器官捐贈均為近年較「熱門」的議題,相信學生不會感到太陌生。
  • 部分設題字眼如「兩個結論」、「一個信念」等較少見,可測試考生的臨場應變能力。用題本身並非十分抽象,且可以日常生活用語理解,但需考生冷靜應對。
  • 卷一的人文關懷值得嘉許。例如義工參與及器官捐贈均一定程度能提昇日後通識課堂對這類關愛事件的關注;此外第2題問及教育目的,考生雖只需引用資料加以闡釋,但對行將畢業的考生而言饒有意義。
  • 卷二的三道題目中,單元三、四、五、六的概念均有觸及,題型包括因素、影響、判斷及比較四種,與過往考卷相若,相信大部分考生在校內已有相關練習。唯第3題的「抗藥性」與全球化與學生日常課堂及生活較疏離,不過也可藉此提醒老師和在校學生多關注這方面的議題。
  • 整體而言,今年考卷不論在題型及議題方面均四平八穩,能秉持通識科一貫考核學生多角度思維、論證能力、社會觸覺等能力。然而今年再次未見關於香港政治或重大爭議的題目,值得關注。

方景樂老師(教協理事)

卷一

  • 大題目及分題數目和2016、2017一致,都是有3大題目,總計8個子題目;問題架構穩定,考生會易於掌握。
  • 考核範圍,題目1主要涉及單元4全球化、單元2今日香港;
題目2主要涉及單元1個人成長與人際關係、單元2今日香港;
題目3涉及了單元5公共衛生、單元3全球化及單元2今日香港。
  • 考核能力有涵蓋資料分析及整理能力、在解釋題目上亦有要求引用資料;也有題目要求學生應用科目概念。
  • 若按每題考核能力的要求,
  • 題目1難度較高,尤其是子題目C,是要求考生應用資料C作答,如何解讀及應用資料C要求不輕。而子題目B也有陷阱,就是香港參與UNV的義工數目是否低?這一點必須要考慮整體人口數目才能下結論。但從絕對數目上考慮,每年只有5名義工參與計劃也反映港人對此計劃了解甚低。
  • 題目2要求相對輕一些,子題目A及B是考核整理資料的能力,子題目C考核信念,也是港人廣泛的「功利主義」的信念,相信考生容易作答。
  • ‘題目3考核的是科本概念,例如是器官捐贈所引起的私人產權以致道德的問題。而這些知識相對易於掌握,考生回答難度不大。

卷二

  • 3條題目的議題均屬學生熟悉的時事,學生應較易於掌握。
  • 第一題有關內地留守兒童的議題,就這現象對中國未來發展的影響,不論新聞時事分析或是課本教材等,均有不少深入細緻的資料,問題直接,考生相信不難回應。至於第二部份要求考生討論社區與家庭養育孩子的角色,如要展示多角度思考的能力,考生應從家庭結構、社區的角色、社會文化價值觀、對個人成長、生活素質的影響等等,多方面作出比較和探討。
  • 第二題是電動車及能源使用的議題,就解釋影響人們購買電動車的因素方面,相信考生不難從近年社會討論中吸取知識及觀點。至於應否提供經濟誘因的爭議,也在去年政府減低電動車稅務優惠時在坊間廣泛討論,因此,相信這可能是最多考生選擇的題目,惟考生仍需注意除考慮經濟誘因的有效性外,也可考慮政府在商業汽車市場中的角色、公帑運用的原則等角度作出考慮。
  • 第三題有關抗微生物藥物的討論,表面上較為「冷門」,但近年因香港常有是否濫用抗生素造成超級惡菌的爭議,因此議題也不盡陌生。題目除要求考生解釋藥物對生活素質的影響外,也進一步期望考生從全球的角度去衡量抗微生物藥物的疾控成效,因此,題目對學生跨單元應用知識與概念能力的要求似乎較高一點,不過,若考生能充份發揮,也是能爭

2018小三TSA教師問卷調查初步結果 — 近七成教師表示沒有機會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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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2日

HIGHLIGHT 要點

A. 是次調查主要是希望了解學校在決定「是否申請全級應考」時是否有諮詢校內的教師和家長,以及他們的意見是否有被重視。

B. 是次調查至今收回524份回覆,當中46%回覆來自「決定申請」或「傾向申請」全級應考的學校,這些學校諮詢持份者的情況如下:

i. 有48%教師表示學校決定前沒有諮詢教師,21%表示學校曾諮詢部分教師;
ii. 有66%教師表示自己沒有機會就「應否申請全級應考」向學校表達看法;
iii. 有48%教師表示學校在決定前沒有諮詢家長(26%表示不清楚有沒有諮詢);
iv. 有69%教師表示自己並不贊成學校申請全級應考小三TSA;及
v. 有63%教師表示全級應考仍會引致操練壓力,更有79%教師認為會影響日常教學。

C. 調查反映教育局未有採取措施確保學校諮詢不同持份者,更沒有確保不同持份者的意見能獲得辦學團體的重視。有教師回覆問卷時指「一切皆由校長決定,學校只召開簡短會議,作象徵式的諮詢,然後便全校通過決定,期間無任何思考及探討時間,彷如強迫式答應決定」。

D. 教協認為調查反映教育局未有監察學校有否在申請全級應考TSA前諮詢家長及教師等持份者,認為教育局應制訂嚴格的程序,確保學校在申請全級應考前,必須有系統地諮詢和尊重教師和家長的意見,並確保教師能在不受上級左右的情況下表達意見。當局也應制訂明確的監察計劃,通過教師、家長問卷調查等方法,確保家長有拒絕讓其子女應考的權利。

>> 意見書全文

教協致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的意見書回應:小學「一校一社工」政策下學生輔導教師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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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3日

前言

  1. 為回應近期接連的虐兒個案,政府在今年的《財政預算案》終於提出,由2018/19學年開始,鼓勵小學按校本情況,加強及優化社工及輔導服務,最終達致「一校一社工」,預計每年增撥1.38億元。對於政府承諾改善小學社工及輔導服務,教協表示認同,可是,政府在推行新政策上並不得法,加上新增資源亦遠遠未及所需,導致新方案反危及小學輔導服務的延續性,與優化政策的原意背道而馳。
  2. 教育界與社福界多年來合力爭取「1+1」輔導服務,為每所小學設立主任級別的常額輔導教師及常額駐校社工,以建立健全的輔導服務系統。可是,從今年3月開始我們從不同渠道得悉,教育局推出的新方案,並非預期所想在現有輔導資源上額外增加社工,而是以學位社工取締現職輔導教師,將令本可發揮協同效應的兩大輔導系統,受到嚴重的衝擊。

    小學輔導服務的兩大支柱

  3. 小學全方位學生輔導服務始於2002年,主要由兩大模式提供學生輔導服務:  輔導教師(SGT)或輔導主任(SGO):屬常額教師職位,須具備指定教學經驗及完成專業學生輔導培訓。由於政府已把職位凍結並停止相關培訓課程,現存採用SGT提供輔導服務的小學只有119間,聘用SGO的為官校更只有十多間。 學生輔導人員(SGP):屬社工、輔導員或非編制教師職位。政府為學校提供學生輔導服務津貼,以聘請輔導人員(SGP)或購買社工服務。學校若購買服務每三年至少要招標一次,現採用學生輔導服務津貼的小學共328間。

    積存多年的問題:制度不全、資源不足

  4. 根據教育局資料,本港小學全方位學生輔導服務,是參考美國的全方位輔導模式而成立,但美國模式是在學校設立學生輔導員(student counselor)和社工(school social worker)兩個崗位,以發揮不同功能,協助學生處理與學習有關的問題及個人成長、家庭問題等事宜,但本港的輔導人手方面,卻沒有跟隨設立輔導教師與駐校社工並存的編制,未能發揮兩類崗位專業分工的協同效應。不少學校為了填補這編制的缺失,唯有騰出有限資源自行聘請半職甚至更少駐校時間的社工或輔導員服務,反映政府未能為學校的合理需要作出應有的承擔。
  5. 學生問題趨向低齡化,性質亦愈趨複雜,輔導服務需求日增,學校無論是聘任輔導教師,抑或選擇以輔導服務津貼聘請社工/輔導員,人手也足襟見肘;特別是18班以下的小學,只能獲0.5名輔導教師或半份學生輔導津貼。再加上購買服務要以價低者得的原則進行招標,導致社工/輔導員嚴重流失,影響服務的延續性。

    「一校一社工」推行失當

  6.  諮詢不足:針對上述問題,教育界提出的是「一加一」,即同時增設常額社工與輔導教師,而不是政府當前計劃的「一換一」,以社工取締輔導教師。政府猶如拆毁小學輔導服務其中一道主力牆,如此重大的改動,政府非但沒有諮詢各持份者,甚至連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未討論相關措施,立法會大會亦未展開審議,教育局已打算將政策定調,並一度打算在四月初便發出通告,引起小學界和輔導員的憂慮和不滿。
  7. 漠視專業、推倒現有服務:學生輔導服務發展近四十年,輔導教師的優勢在於有教學背景,熟悉學校系統,有利協同全校教職員為學生提供全面的輔導服務,並與社工專業分工發揮協同效應。政府現卻在未作任何政策檢討之前,便貿然推翻當年加強小學輔導服務的初衷,全盤否定小學發展多年並行之有效的輔導服務模式,更漠視輔導老師/主任/人員的專業職能和貢獻,抹煞他們豐富的校本輔導經驗及在學校統籌及推動輔導服務的優勢。
  8. 人手名加實減:對於現時聘請輔導教師的百多間學校來說,政府並非在現有人力資源上額外增加社工,而是將輔導教師透過自然流失便過渡為學校社工,準確來說只是「換人」而非「加人」;至於以津貼聘請社工/輔導員的三百多間小學,則由一名學位社工取代,學校隨時要被迫大量裁減現職非社工學位但卻具輔導資歷和經驗的輔導員,人手名加實減,將削弱小學輔導力量,令學生福祉受損。

    教協建議

  9. 教育界殷切期望的,是政府透過財政充裕的契機,投入資源改善小學的輔導服務。教協認為,政府當前的首要工作,是充分諮詢各持份者,計算優化服務所需的資源,真正改善而非推倒小學現存的輔導服務系統。
  10. 政府應重視及保留學校現行模式的輔導教師及各類輔導專業人員,包括維持並為所有小學提供學生輔導服務津貼,確保現有輔導服務人手不受影響。增加駐校社工,並針對現行投標制度的缺失,以長遠承擔的常規化服務機制去取締投標式制度,並提供督導支援。此外,應加快規劃為所有小學配備主任級別的專職輔導教師,首要復辦學生輔導教師培訓課程,以培訓足夠合適的輔導教師,落實1+1輔導服務模式。
  11. 長遠而言,當局應就小學全方位輔導的模式及成效,進行全面及大規模的檢討,以探討現今小學輔導的情況及未來的發展規劃。

(完)

教協公佈新一屆理事會與監事會選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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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2018年4月14日

(2018年4月14日,香港)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舉行新一屆理事會及監事選舉,由全體逾七萬九千名有投票權之會員一人一票選出2018-2020年度理事會及監事。經過點票,教協選舉委員會宣佈「馮偉華閣」獲得94.42%信任票當選新一屆理事會。選委會同時公佈當選之監事名單。是次理監事選舉的投票率接近4成,共有30,584名會員投票。

教協新一屆(第二十三屆)理事會選舉,候選內閣「馮偉華閣(副會長:莊耀洸、葉建源、關淑玲、田方澤)」獲94.42%信任票,按會章通過信任投票當選。(所得票數及各職位負責人名單詳見附表一)

新一屆(第十四屆)監事會選舉,有20位候選監事競逐19個席位,成功當選的包括:
張文光、陳漢森、趙志成、潘天賜、黃克廉、林湘雲、徐漢光、鍾劍華、麥海華、區健豪、李麗明、翁巧香、謝淑賢、程張迎、李富成、陳匡正、霍北平、霍立德、李建賢(各人所得票數詳見附表二)

教協於本年三月,由全體逾七萬九千名有投票權的會員,以一人一票及不記名投票方式普選2018-2020年度理事會與監事。是次選舉由理事會及監事會各委任三名會員組成獨立的選舉委員會主持。投票期於3月7日展開,至3月29日結束,並於4月14日完成開票及點票。

該會的選舉委員會於3月初向教協全體有表決權會員發出選票共79,223張,至開票日前,共收回30,584張選票,投票率接近4成。為確保選舉的公平及公正,該會特別聘請獨立的電腦顧問公司協助印製、點票及處理數據的工作。

教協選舉委員會將於4月28日該會舉行的周年會員代表大會公布是次選舉結果。根據該會章程,新當選的理事會及監事會隨即正式上任。獲選監事會將於會員代表大會後30日內,以不記名投票方式互選主席、副主席及秘書各一名。新任理事會、監事會將會本著服務同工的精神,推動會務發展。

>> 點票結果、當選理事會各職位負責人、當選監事名單

– 完 –

教協資深中史科老師分析文憑試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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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2018年4月19日

根據考評局的資料顯示,今年中史科的總報考人數為6,316人。

任教中史科多年的陳仁啟老師對2018年中史科試卷的意見及評論如下:

卷一

東漢戚宦相爭、民初軍閥及中日關係往年沒有出過,今年第一次出,是今年大熱;

  • 五四運動、清代民族政策、南京條約、英法聯軍、甲午戰爭,以往曾經出過,近幾年較少,也算是今年的熱門。
  • 今年翻炒了秦始皇的施政則較令人意外。
  • 今年是第一年完全沒有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以來的內政,即土改、三反五反、反右運動、三面紅旗(大躍進)、「文化大革命」、改革開放等皆沒有涉及,頗令人意外。

擬題方面:

  • 今年第一年沒有出個人意見題,題目以闡析、分析、解釋、找證據為主,有特定的作答內容,缺乏給學生發揮個人觀點的機會。和往年差不多的是圖片題、漫畫題、地圖、圖表仍然不少。
  • 今年的題目較多是一題之內涉及兩個朝代或多項史事,例如第2題涉及秦始皇及漢武帝;第3題涉及唐太宗及明太祖;第5題涉及《南京條約》、英法聯軍、甲午戰爭,內容跨度較大,學生可能較難處理。

卷二(只評論「時代與知識份子」)

  • 考問孔子是大熱,雖然去年沒有出,但過往幾年皆有,今年也不例外。特點是一題25分,中間沒有分題,也沒有提供資料,學生選答時有一定心理壓力。提問以「有人認為……」起,但以「試援引史實加以闡析。」則不容學生有個人觀點,必須依題幹證明孔子的最大成就是「設教授徒」,而非「提出正名、仁政與禮治以撥亂反正」。
  • 考問司馬遷也是大熱,除了2016年外,每年皆有:
  • 第一分題 (a) 提問尚算直接,但學生要能掌握「謗書」的意思及在寫作《史記》的過程中,司馬遷與漢武帝的關係,並注意漢武帝的施政特色及司馬遷政治思想的異同。
  • 第二分題 (b) 要求闡述司馬遷的歷史思想,提問較直接。
  • 考問何啟的規律似是隔年出的,去年沒有考,今年就考了,也算大熱:
  • 第一分題 (a) 提問尚算直接,所提供的資料已有作答方向,或者考生先需釐清曾紀澤的「看法」是甚麼。
  • 第二分題 (b) 要先釐清何啟的專業是醫生及律師。對於「推動醫療發展」一項較易回答,但對「支持中國革命運動的史實」,在聯繫上尚需花些功夫。
  • 與卷一一樣,今年全份卷二共六個單元的設題皆沒有出個人意見題,缺乏給學生發揮個人觀點的機會。

憂改採官方立場及字眼,教協要求教育局釐清課本評審的準則及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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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2018年4月21日

近日傳媒報道,教育局課本評審小組近月對部份送審課本的內容作出負面評語,包括「措辭不恰當」、「觀點值得商榷 」等。昨天早上,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在回應事件時亦指出當中一些內容如「香港位於中國南方」、「中國堅持收回香港主權」等需要修改。教協對事件表示憂慮,擔心評審和局長的評論或違反《印刷課本編纂指引》中提供理解和詮釋歷史的不同觀點和角度的原則,而要求出版社改採代表「官方」立場的單一版本,損害教育專業。教協要求教育局釐清課本評審的準則及機制,向公眾交代有否要求出版社在編纂歷史課本時須按特定史觀採用史料及撰寫內文,及課本評審小組的評語是否由教育局個別人士主導。

傳媒報道課本評審小組的評語,部分針對課本某些內容的觀點,及後教育局局長的言論,更指出部份內容和字眼需要修改,修改的原因似要讓人接受特定觀點,讓人憂慮過去一貫行之有效的課本編纂原則是否有變,開始要求歷史課本改採「官方」版本的史觀,以及特定語言的表述方式。

根據教育局課程發展處的《高中歷史科印刷課本編纂指引》,清楚列明課本的編纂原則,包括提供理解和詮釋歷史的不同觀點和角度、提供真實準確和最新的歷史資料等。教協認為,歷史教育應回歸尊重多元觀點的原則,清楚區分「事實」和「意見」,重視對原始史料的運用,尊重過去歷史發展過程中,不同人對歷史事件曾經作出的評價,避免以當今的觀點取代過去的觀點,更不應在陳述史實時引導學生接受特定觀點。

教協要求教育局釐清課本評審的準則及機制,包括向公眾交代以下各點:

  • 有否建議出版社在編訂中國近代史課題的內容時,須按某種史觀取用史料;
  • 課本評審小組的評語是否代表教育局的立場;
  • 否機制處理出版商不同意課本評審小組就其送審課本所作評語提出的申訴;
  • 有否機制訂明當局須定期或在若干年後公開課本評審報告;
  • 課本評審小組成員的甄選準則及機制為何。

教協副會長兼立法會議員葉建源昨天已就上述事項在立法會向教育局提出書面質詢。教協將繼續跟進,維護教育專業,不讓教育原則變形走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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